2)第二十二章 吴小妹的决定_大宋混世魔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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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。所以才不得已嫁女到吴家庄,只是没想到造化弄人,女儿刚进门就成了寡妇。

  小寡妇全不在意自己的身份,她对吴家又没感情,现在这样是她求之不得的。如今又多了一个神仙一样的秦大哥,带着她去逛东京汴梁,全天下最好玩的地方,她心里别提多得意了。

  转眼间走到村东口,却见路边跪着一个女子,向着她们一行的方向,一动不动。

  秦牧快走几步靠了过去,却原来是个熟人,吴小妹。

  吴小妹专门等在这里。爹爹丧事料理完了之后,吴小妹虽然心痛不已,可还得考虑以后的日子。不说别的,三千文的债务,她怎么还呀。唯一的办法就是卖了这个院子。

  吴小妹非常舍不得。她今年只有十八岁,十岁那年就搬到了这里,从此和爹爹相依为命,尽管受苦受难,可是她的人生八年全是在这小院里度过,如果从记事时候,也就是五六岁开始算,甚至可以说她的全部记忆都是这个院子。院子没了,她的根就没了,从此浮萍一样的漂泊。

  吴小妹不想这样。可是钱还得还呀。

  还好,她的债主不是任潇潇。钱是任潇潇给的,但是债主却是那个好心的家丁。

  吴小妹也不知道一个家丁怎么有那么大面子,能让主家预支那么多工钱,但是既然人家好心好意借给了自己,自己绝不能就偷摸不认账。这不是小妹的性格。

  吴老爹是个落地的秀才,原来在吴家庄开私塾,病了之后,每日躺在家里,吴小妹得闲时候就和他学习,所以小妹算是大宋底层女子中少有的文化人。小桃就大字不识一个。

  有文化就必然有一定的思想。吴小妹之前怕惹是非,所以主动远离吴家庄的人。现在老爹死了,为了生活她要从新打算,自然要了解清楚自己债主的情况。

  秦牧的事太好打听了。一句话就能概括,小寡妇的小白脸,村子里面人都这么说。

  她对秦牧充满了好感。肯为了一个陌生女人预支工钱的男人,又没有任何图谋,无论怎么说都是大好人。吴小妹只是觉得很可惜,这样一个大好人,高高大大的,怎么会当了小寡妇的入幕之宾呢。

  可是不管秦牧人品如何,他对自己好,自己欠他债,必须要还。

  吴小妹知道要想挣钱,只能去韩城县卖身当丫鬟。既然要当丫鬟,给谁当不是当,还不如给秦牧当呢,就当抵债了。反正秦牧有小寡妇这个女人,也不会打自己主意。就算他打自己主意,有小寡妇看着,他也不敢。

  于是她每天等着机会,终于在这天早上堵住了秦牧。

  秦牧完全没有料到发财路上还有这么一道坎。他兴冲冲的要去京城发财,哪想到被一个姑娘堵在半路。

  秦牧费尽口舌,说了不用她还债,一文钱也不要,只要她好好生活就可以,但是吴小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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