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二章 秦牧要走_大宋混世魔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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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消云散。

  这时代,家族远远大过个人。为了家族牺牲,任潇潇心甘情愿。她只是埋怨爹爹没有早告诉她这个计划。

  其实任员外也有苦衷。他怕任潇潇年龄太小,藏不住话。如果当时说了,我们家有麻烦,看上你老吴家的地了,恐怕吴庄主掉头就得跑。吴庄主别看是土财主,那也是精明人。否则怎么能把持吴家庄这么多年。如果他知道任家危险到了送女儿了的地步,他才不会沾上任家半点呢。

  如今皆大欢喜。吴庄主父子入了土,任潇潇一天小媳妇也没当,直接掌权了。

  一朝权在手,便把令来行!盖码头!

  任潇潇兴致昂扬,正要撒开手脚大干一番,却被秦牧一句话说郁闷了。

  “任七娘子,我来向你辞行。”

  要跑?为什么?要去哪?任潇潇完全摸不着头脑。在她看来,秦牧留发还俗跑出和尚庙,明显是混不下去日子了。从幽州那样蛮子成堆的地方来到韩城县,这里虽然比不上东京汴梁,那也是天下有数的繁华地界,秦牧完全应该知足。

  有吃有穿还要什么呢?一个小和尚,诺大年纪了,不说老老实实的给她任府做下人,求个三餐吃饱,有瓦盖头,还要什么?更何况小桃总是偷偷拿好吃食给他,可没委屈了他。

  再说经过那样的夜晚,他想走就走的了吗?任潇潇可有痛脚捏在秦牧手里。尤其现在正是任家关键时刻,容不得半点意外,若是秦牧有心或者无意的说出点什么,万一被对头听到,岂不是送刀子到人家手里?

  想走,那是万万不可能。

  可是不让他走,有什么理由呢?秦牧并没有和任家签下身契。当时情况那么紧急,只是想带他在身边,随便给了个身份,换了身衣服,主仆的身契却根本没有。没有身契,就没办法强硬的留人。

  任潇潇正在为难,小桃却忍不住上前扯住秦牧衣袖,委屈的说道:“秦大哥,你不要我了吗?”

  秦牧没想到小桃来了这么一句,望着小桃幽怨的眼神顿时一愣。

  这哪跟哪啊。

  古时候不是很讲究男女授受不亲吗。什么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什么三媒六聘,不是男女之间很难很难自由恋爱吗。怎么几日之间这姑娘对自己就好像有私定终身的意思了?而且还不遮掩。可是自己哪有半点男女感情的意思?

  看起来,这时代比原时空在恋爱方面也没多大差别,看顺眼了就是你了。

  这点秦牧却是完全误会了。大宋朝男女结婚过程复杂的很,门当户对就不用说了,即使双方都对彼此满意,纳采,问名,纳征,亲迎一套手续也不能少。可是这都是针对有身份的人家,小桃在大宋朝没有半点身份地位,只是个奴婢。奴婢还有什么讲究。

  而且关键是小桃认为秦牧也是下人,和她身份相当。既然都不是官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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