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73章 不怕脏,不嫌累的丁上尉_我有虫洞去明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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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大半,活捉了一小半。

  全城战斗结束后,这些部队也全部撤进城来,上万人熙熙攘攘,也是非常热闹,城里粮食肉食都不缺,大伙儿也都辛苦一天,各支队伍的后勤兵们都是大锅大灶,篝火熊熊。

  如果不是萦绕鼻间的血腥味和硝烟味,乍一看跟过年似的。丁盛把队伍整编好,两三个月下来,朝夕相处都是熟人。把年轻力壮有胆色的挑出来。

  岁数大的单独组成后勤队,让他二叔丁有田领着,去临时后勤部领锅碗瓢盆,和粮食肉咸菜,做晚饭,丁盛安排个老兵领着去。

  要没人盯着,以二叔他那抠抠搜搜的样子,别再烧一锅稀粥,让大伙吃不饱肚子。

  三百多人正好三个连,连排长都是自己的兵,丁盛操作起来也是轻车熟路。先领着他们去临时后勤部军服处换装,这都是几百辆大车运过来的物资,提前计划好的。

  独立营暂时领不到正规军装备,那要等战后去义州大营重新训练后才发。

  现在领的是和民兵队一样的装备。一身灰棉衣棉裤,主要是灰色染料便宜量又足,自家产的棉衣就都染成灰色。

  现在穿绿色军大衣的基本上都是正规军,如果在民兵队里,或是守备军里看到绿大衣,那必定是老革命,在队伍里肯定是连长以上的干部。

  自己家产的棉袄虽然比不上正规军的漂亮,但是对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来说,漂亮又不能当饭吃,暖和才是王道。

  一双大皮靴,里面是翻毛的,每人四块棉布裹脚布,没有松紧带,要自己在脚上绕一下绑好,还有两根长长的麻布绑腿,这都是标配。

  丁营长又领着老兵们教大家怎么打绑腿,裹脚布不用教,这个时代有袜子,也是有点小钱钱的人才穿,穷人有个裹脚布就不错了,很多人还光脚呢。

  随便找了个没人的院子,大家都把衣服换好,头上的小辫子全部用刀连根割掉,扔的远远的。旧衣服都舍不得扔,打成包裹背着。

  后勤队的人也轮流过来把衣服领了换上,大锅里的米饭已经煮上,杂烩菜也都烧上了。

  丁营长签完字后,又带着一帮人再去军械处领装备,原有的乱七八糟的武器都堆在一起,后勤部明天再分拣回收。

  因为这一个营是临时整编,没受过燧发铳训练,所以就没领火铳,改成两个长枪兵连,一个刀盾连,后勤连的每人发一把带鞘的腰刀。

  长枪兵是一身建奴的铁甲,刀盾连是半身甲和钢盔面甲。都是修复过漆成黑色的,换装完毕后,嚇!比大明的营兵家丁都不差。

  一番折腾后,回到临时营地,开饭!都饿了,大米饭配大杂烩,没人嫌弃,猛不丁的就夹到一块肉,那个香啊,最少的都干了三大碗,要不是老兵们有经验拦着,非吃涨死几个不行。

  大伙儿也不是傻子,知道是为自己好,也不生气,喜笑颜开的再讨半碗菜汤,兑点热水,有滋有味的喝着消食。

  丁盛也大口大口的吃完,碗一搁,就和同样快速吃完的十几个老兄弟,商量接下来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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