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9章 第 9 章_我在狗血文里走事业线(快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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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着一颗撒满香料狼牙土豆啃,一边看着宿主忙上忙下。它将自己和土豆都‘屏蔽’了,其他人看不到它。

  “你说得这么神秘,原来就是街头表演啊。”

  “不要小看街头演唱,它是试金石。”安以农调试好了音响,“歌手非凡魅力不只存在于精修过唱片里,还存在于舞台中。没有看过一个歌手现场表演,就不算是真正认识这个歌手。”

  “说得和真一样。”系统不信,它觉得宿主就是歌手情怀作祟,又可译为‘矫情’。

  “他要是愿意靠着我,这会儿已经躺赢了。就像以前宿主们。”系统心想。

  辛辛苦苦学习十几年,系统商城只用百多积分。一个人鱼嗓加一个天王级歌喉,宿主就能成为最棒歌手,但他就是要自己练习,还要跑到街头演唱。

  “自己找罪受。”

  “又是来唱歌,年纪轻轻,干点什么不好?”附近不知道哪家店保安聚在一起,手里拿着保温杯,眼神犀利。

  “倒比那些有手有脚还要乞讨好些,至少是劳动换钱。”

  “那也不是个事儿,旱涝不保。要是我儿子街头卖艺,我给他腿打折,丢人现眼。”

  行人在路口进进出出,也有人好奇多看安以农两眼,但他们谁也没有停下脚步。系统舔舔小木棍,觉得宿主开场悬了。

  这位置不好,经过人要么是准备回家,要么就是准备进去吃夜宵,宿主歌难不成比家和食物还吸引人?

  看着手上小土豆,系统觉得:不能。

  屁股下音响忽然震动,系统手里土豆差点落在地上。只听几声指尖拨弦轻响,走过行人不由停下来,好奇回望。

  安以农已经坐好,手里抱着吉他,右手弹指在试音。他右手手型并不是很讲究,但演奏姿态十分随心、自由。

  这是一种很直观身体语言,好像在说,我对手里乐器了如指掌,所以可以自由地用它展示所有想要效果。

  简单来说,就是自信。即便还没听到完整曲子,也会觉得这人不是泛泛之辈。

  几个行人驻足,看表演者轻轻哼着不知道哪儿小调,右手交替拨弦,快速而清晰。

  他开始唱歌,听不懂异国语言,节奏平稳,曲调简单轻松,配合沙哑而慵懒声线,像午后躺在沙发上酣睡猫儿伸了个懒腰。

  “好奇妙嗓音,跟烟熏牛肉一样,不过还挺好听。”一个厨师被声音吸引着停下来。

  “走啊,你看什么啊?”前头人见厨师不走,催促道。

  “等会儿,一会儿就走。”

  系统拿着土豆忘了吃:奇怪,他不是第一次听宿主唱歌,但是在街头忘情演唱宿主,却有一种特别魔力。

  系统说不清这是什么,就是觉得很好听,让人想停下来细听。

  安以农低着头,沉浸在自己世界里。

  吉他演奏里常有变奏,他歌也无拘无束,好像那猫儿散步去了花园里,在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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