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需要随着时代的进步、社会的发展、实践的丰富,来不断对已有法律进行修改、完善和补充说明。
司法解释就是干这个的。
很显然,这位林芝心律师并不知道这个司法解释,所以她觉得网络诽谤会成立寻衅滋事罪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。
而这,也恰恰暴露了她对法律的了解和认知严重不足的事实。
结果毫无疑问的,罗大状再一次被拉黑,并且林芝心还在那边说什么“无图言x”之类的话。
罗大状再次换号评论。
这次更是直接把司法解释的内容,还有判决书拼接到一张图片里,发在了评论区。
然而有些人那个嘴啊,硬到啥程度呢,就算搁岩浆里泡个澡都能完好无损。
“p图真是一把好手,看出来了你不是律师你是美工才对,拉黑了!”
这是被拉黑的第几个号了?
罗大状也懒得数。
经过这几番交锋,对方是个什么成分,罗大状基本已经摸清楚了。
没必要再跟她辩论下去。
罗大状确实在辩论这方面有着常人难以想象和理解的坚韧,但那也要分人。
对方分明就是个半瓶水,还是个嘴硬的半瓶水。
确实需要给她好好普普法。
不过得换一种方式。
对于罗大状来说,最好的普法方式,那就是送进去!
于是,
他打了个电话。
“小黑,给我查一个人……”
……
另一边。
姜禹回到家中,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而过,产生了一个想法。
为什么现在网络诽谤、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?
说到底,还是因为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,法律的威慑力不够!
很多人在造谣传谣、网上喷人的时候,压根儿就没意识到自己在犯罪。
即便意识到了,也会觉得……无所吊谓!
反正这是网络又不是现实。
现实中你闹事、打人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,就算不坐牢,拘留几天没毛病吧?
可网络上呢?
怕个卵啊!
难道我骂他两句,他还能顺着网线过来找我不成?
因此网络上“你报警吧”也成为一句专门用来嘲讽别人的话。
也因此,某些人在网上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无法无天!
作为网络诽谤和网络暴力的受害者,姜禹深刻地知道这有多么可怕。
因此他决定现身说法,用自己维权的整个过程和最终结果,来给全网普普法。
顺便涨点粉当个小网红也是很不错的嘛。
说干就干,姜禹立刻把新买的华为手机架好,组织了一下语言,开始拍视频。
“各位抖音的朋友们大家好,我是姜禹,也就是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‘地铁偷拍事件’的当事人之一。”
面对镜头,姜禹缓缓开口。
“在上一期视频中我就说过,我会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权,当时评论区还有不少人在那边阴阳怪气,觉得我是在搞笑。”
“但今天我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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